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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年“云南大学校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种子基金”的通知

2017年11月29日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体现广大校友和社会友好人士对我校的关心之情,对学子的关爱之心,云南大学设立“云南大学校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种子基金 ”(下称校友助困金),以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奋发向上的学生顺利完成业。根据《云南大学校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种子基金评审办法》,为做好2017年校友助困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审学年中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习惯。

4、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公益和志愿活动。

5、学习成绩优秀。其中,二、三、四年级学生在评审学年中必修课没有重修科目,如有免修科目的,该科目视为合格;一年级学生根据高考成绩和高中表现综合确定。

二、资助标准

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学生,每名学生资助2000元。

三、名额分配

共推荐15名学生等额获得该助学金,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推荐名额

经济学院

3

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2

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信息学院

2

软件学院

2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1

四、报送材料

1、《云南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

2、《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盖学院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复印件盖学院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学生上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5、《2017年云南大学校友助困金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五、申报程序

学院严格按照助学金的申报条件,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推荐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学院申报资格。

学院评审结束后还需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报,未在学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将取消学院名额。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12月5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发送至学生处潘峰老师账号,同时完成学工系统信息填报,联系电话:65033853。

附件:1、校友助困金评审办法

      2、2017年云南大学校友助困金汇总表



学生处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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