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近期有关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东陆奖学金
下达名额为等额,评选按《云南大学东陆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12〕9号)执行。其中,学生填写《云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统一填写《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
二、 赵氏廷芳奖学金
1、新生申请。下达名额为等额,限定2017级学生申报。评选按《云南大学美国赵氏廷芳基金奖学金评选办法》(云大学〔2013〕8号)执行,申请学生填写《福慧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同时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学院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
2、老生考核。请学院对上学年获赵氏廷芳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考核,并填写《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助学金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
三、中美教育基金奖学金
1、新生申请。本次奖学金分为两个项目:Greenberg/Starr奖学金和Ruth Kuo/Rhonda How奖学金。下达名额为差额,限定2017级学生申报,申请条件为:
⑴家庭经济困难。
⑵高考成绩优秀。
⑶对未来有良好期望和规划。
⑷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⑸申请Ruth Kuo/Rhonda How奖学金的必须为女性。
学生以英文填写申请表《COS Scholarship application》,并提交《调查表》和《认定表》。请学院将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后装订,并用铅笔在申请表封面注明申请的奖学金项目,学院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
2、老生考核。学院对上学年获GSS奖学金的2016级学生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表》。
四、海鸥助学金
1、请学院通知上学年获海鸥助学金的学生向结对善长提交以下材料:近况和上学年成绩。
2、学院填写《考核表》,并在该表“备注”栏注明学生小海鸥编号及善长姓名,附上学生上学年成绩单。其中,学生成绩单右上角空白处,同样需写上学生小海鸥编号及善长姓名。
五、种子助学金
请学院填写《考核表》,附上受助学生上学年成绩单。
六、丰田助学金
由2017级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未享受其它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资助的孤儿申报,请学院认真筛查这一特殊群体,应助尽助。今年丰田助学金进行了调整,全校共资助5人,每人资助6000元,连续资助3年。对上报的孤儿学生,如若没有评上丰田助学金的,学校还将争取其它社会或国家资助,给予全部覆盖。
申请学生填写《丰田助学基金申请表》,并提交《调查表》和《认定表》,学院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
七、江梁佩怡助学金
下达名额为等额,由家庭经济困难的云南籍2017级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填写《云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调查表》和《认定表》,学院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
八、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2016年受助学生填写《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情况记录表》,学院在该表上签署意见。
八、以上奖助学金纸质材料请学院于9月22日前报我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联系电话:65033853)。《申报汇总表》和《考核表》电子版通过Netcase发送学生处温江洁老师。
九、其它事宜
1、对以上奖助学金的考核,如有不合格的,请学院在同年级中推荐替换学生,并附相关情况说明,连同替换学生的申请材料经过学院审核公示后,一并交至我办公室。经我办公室请示资助方同意后,予以替换。
2、以上所有奖助学金包括申报和考核的学生,都必须通过学工网络系统重新申报。未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将无法申报和通过考核。
3、学生提交的《调查表》和成绩单,可以是复印件,但学院须在复印件右上角空白处写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认定表》必须是原件。
3、学院在评选和考核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公示的原则。所有奖助学金的初评名单或考核情况,在本学院范围内及本学院学生生活园区公示2天,无异议后,将奖助学金相关材料报送我办公室。
4、受助学生如有较感人、励志的事迹,还请学院收集,另附事迹材料报送。
附件:1、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助学金考核表
2、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申报汇总表
3、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4、福慧申请表
5、赵氏廷芳奖学金考核名单
6、Gss奖学金考核名单
7、COS Scholarship application申请表
8、海鸥助学金考核名单
9、种子助学金考核名单
10、丰田助学基金申请表
1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考核名单
12、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情况记录表
13、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学校社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资助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