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奖助文化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6年第二批国家助学金,校友助困金的通知

2016年11月03日   点击:[]


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学院以下奖助学金名额指标:国家助学金一等 名,校友助困金 名。以上名额均为等额指标。

学生处根据学工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困难等级为困难(特殊困难)的学生)及差额助学金项目落选学生信息,特给出建议受助学生名单,以供各学院参考。

为做好以上奖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标准

(一)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3500元。

(二)校友助困金标准为2000元。

二、评选范围

(一)云南大学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云南大学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校友助困金。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

请按照《云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大学〔200723号)要求开展国家助学金推荐工作。

(二)校友助困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审学年中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

3.生活简朴,无不良习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4.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公益和志愿活动。

5.学习成绩优秀。其中,二、三、四年级学生在评审学年中必修课没有重修科目,如有免修科目的,该科目视为合格;一年级学生根据高考成绩和高中表现综合确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

1.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的报告(纸质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等;

2.本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3.本学院所有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二)校友助困金

1.申请学生填写《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1份,并在该表封面相应栏目填写校友助困金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

4.2016级学生在《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科目成绩栏中填写高考成绩;其余年级学生为2015—2016学习成绩单(打印件,加盖学院公章)1份。

注:所有上报材料中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申请理由不少于150字),必须是今年审查认定的原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是学生高考进校后办理原件的复印件,但须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奖助学金的申报条件,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推荐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学院申报资格。

六、请各学院于111017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办公室李老师处(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联系电话65033853

八、对本次奖助学金申报工作的特别说明:

本次国家助学金的申报,由学生至云大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完毕后打印申请表(可由学院统一打印)并手写签字与其它材料一同上交。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年11月3日

作者: 时间:2016-11-03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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