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奖助文化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6年08月25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近期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秋节学生慰问人数统计

请学院认真核对《2016年中秋节本科学生人数统计表》上所属学院本科学生人数,若实际情况与该表不符的,请务必于961700前将相关信息反馈我办公室。

二、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的认定工作

请学院认真按照《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云大学〔20154号),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划分档次,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 在学工网络系统中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报。

(二) 填写《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于913日前分别以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我办公室。

三、 收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目前,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靖支行及其它银行三类。

请学院按以上银行类别分别对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学生(含新生)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表》要求进行填写,并收取学生贷款受理证明(该证明中学生自留部分由学生自行保管),于961700前将该证明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表》(纸质和电子文档)统一交我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

为方便贷款学生在本学期开学后及时改选课,我办公室将统一为所有贷款本科老生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因各银行网上贷款系统功能不同,学费缓缴手续办理如下:

(一) 国家开发银行。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由我办公室直接为学生开通学费缓缴手续。

(二) 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学院可提前向我办公室提交这部分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表》及贷款受理证明,以便及时开通学费缓缴手续。

四、 做好农村建档立卡户和城市低保户学生的核查登记工作

农村建档立卡户和城市低保户学生是国家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对象,学院要做好持有以上证明学生材料的审核工作,登记在册,并对其在上学年的学习、资助情况做出说明。相关材料于8291200前交我办公室。

五、 做好东陆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的推荐考核工作

(一)东陆奖学金。下达名额为等额,评选按《云南大学东陆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129号)执行。其中,学生填写《云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统一填写《云南大学东陆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二)赵氏廷芳奖学金。下达名额为差额,限定2016级学生申报。评选按《云南大学美国赵氏廷芳基金奖学金评选办法》(云大学〔20138号)执行,申请学生填写《福慧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同时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同时还请学院对上学年获赵氏廷芳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考核,并填写《赵氏廷芳奖学金考核表》。

(三)GSS奖学金。请学院对上学年获GSS奖学金的2015级学生进行考核:由学生填写《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GSS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填写《云南大学2016GSS奖学金考核表》。以上两表由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我办公室。

申请表请学院从网上下载后转印为双面A3纸格式提供给学生填写,不按此要求填写的学校不受理考核。

(四)海鸥助学金。请学院对上学年获海鸥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海鸥助学金考核表》(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手写的结对信件。

(五)诺仕达七彩云南助学金

诺仕达集团将继续资助指定学院的2015级学生。名额为等额,此项助学金不可与其它奖助学金兼得。申请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七彩云南助学资金报名表(本科)。

2、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 学生手写的申请书。

学院统一填写《“诺仕达七彩云南助学资金”云南大学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20132014级原受助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基金会审核:

1、上一学年手写的学习总结。

2、新学期在校证明,说明受助学生新学期已经入学并仍然在校,加盖学院公章。

3、上学年纸质版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请学院把受助学生的材料,按照学生在校证明、学习总结、纸质成绩单顺序装订,于910日前交至我办公室。

(六)种子助学金。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大学·(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种子助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2015级种子助学金学生的考核工作,并提交《种子助学金考核情况表》(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奖助学金的考核,如有不合格的,需在同年级中推荐替换学生,并附相关情况说明,连同新申请材料经过学院审核公示后,一并交至我办公室。

(六)、其他事宜

1、学院在评选和考核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公示的原则。所有奖助学金的初评名单或考核情况,在本学院范围内及本学院学生生活园区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奖助学金相关材料报送我办公室。除诺仕达七彩云南助学金外,其余奖助学金材料报送时间为920前。

2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将于近期由教育厅下达我校。其名额较去年变化不大,请学院在推荐各类社会捐赠助学金时统筹考虑,防止资助经费过于集中在少部分学生身上。

本通知中涉及的电子表格,请至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相关栏目下载(http://www.xsjzwh.ynu.edu.cn/

请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将相关材料报我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联系人:李扬老师,联系电话:65033853

附件:12016年中秋节本科学生人数统计表

2、赵氏廷芳奖学金、GSS奖学金和诺仕达七彩云南助学金学生名单

3、东陆奖学金、赵氏廷芳奖学金和诺仕达七彩云南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资助办公室

2016825

作者: 时间:2016-08-25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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