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奖助文化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方国瑜奖学金的通知

2015年09月30日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纪念方国瑜教授,1988年方国瑜教授子女在我校设立“方国瑜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1997,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国瑜奖学金成为我校文科最高层次奖学金。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2015年方国瑜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即将进行。为做好申报和评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展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和金额:
全校奖励10名学生,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申报对象:
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文科学院和文理兼收学院(文科专业)的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三、推荐名额:
该项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名,全校共评选10名。
四、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在综合素质测评中,本科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分应在18分以上;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分应在24分以上。
2、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
3、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身心素质好。
4、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在专业方面有特殊造诣,有新意创见、独到见解。研究生至少有1篇论文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5、申请人未曾受过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
五、获得方国瑜奖学金的学生,可参加校级奖学金的评选,获奖者只授予荣誉称号,不再发放奖金。
六、申请材料要求
1、奖学金申请表1(申请奖学金的本科生填写《云南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填写《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班主任或者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20142015年度学习成绩单1份,请教务员或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20142015年度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5研究生必须提供20142015学年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首页)
6所有申请奖学金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两次以上的公益活动,请各学院将学生参加公益活动证明材料与其他材料一起上报。
七、 申报程序:
1、各单位在本院内公布奖学金评审信息;
2、学生根据个人成绩和申报条件自愿申请,并根据申报的奖学金类别填写申请表;
3、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告知每一个学生后,上报学院;
4、各单位成立奖学金审核推荐小组,对各班推荐结果进行审核讨论后,确认初步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公示。学院公示无异后,将本科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16室,联系电话:65033981),研究生申请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综合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21室,联系电话:65034260);
5、评委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审核后,提交相应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八、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推荐。
2、根据学校规定,除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外,未按规定在2015930日前完成学费交纳的同学,将取消本学年各类奖学金和各类荣誉事项的申报资格。
3请各单位根据奖学金的要求,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以及奖学金汇总表,并将奖学金汇总表制作成Excel电子表格,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将本科学生汇总表发送至学生处高娱老师,研究生汇总表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王婷婷老师。同时,各单位必须提交一份方国瑜奖学金申报学生的推荐报告,报告上必须注明公示时间及推荐情况,并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4奖学金申请表请在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网址:http://www.xsjzwh.ynu.edu.cn/)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ygb.ynu.edu.cn/
5奖学金申报材料请于109日下午1600前上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930
作者: 时间:2015-09-30 1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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