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根据资助方要求,现进行2014-2015学年江梁佩怡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为做好相关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请学院向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广大学生进行宣传,由学生自愿申报并填写《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表中要求的材料。学院按《云南大学江梁佩怡助学金评选办法》进行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我办公室。
二、名额分配
1、学院按照《云南大学江梁佩怡助学金评选办法》推荐 名符合条件的本科大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我办公室从今年通过绿色通道的学生中遴选了以下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为江梁佩怡助学金,请相关学院按照评选标准对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请学生按照申报程序上报相关材料;审查不合格的,请学院另行遴选合乎条件学生予以替换。
学院名称
|
学号
|
姓名
|
城市建设与管理学院
|
20141150177
|
李付春
|
经济学院
|
20141030335
|
宋长珍
|
人文学院
|
20141010191
|
袁宇
|
生态学与环境学院
|
20141340062
|
曹雪梅
|
生态学与环境学院
|
20141340059
|
李富利
|
外国语学院
|
20141180113
|
安子昊
|
外国语学院
|
20141180234
|
普月竹
|
外国语学院
|
20141180109
|
周云风
|
物理科学技术学院
|
20141050090
|
刘海峰
|
信息学院
|
20141060272
|
吴红党
|
三、上报材料
1、 申请学生填写《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1份,并在该表封面相应栏目填写“江梁佩怡助学金”。
2、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3、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
4、 2014级学生在《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科目成绩栏中填写高考成绩;
四、上报时间
请学院于9月29日17:00前统一将相关申请材料交我办公室(校本部映秋院126室)。
五、附件中文件请至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http://www.xsjzwh.ynu.edu.cn/index.htm(工作动态栏目)下载。
附:1、《云南大学江梁佩怡助学金评选办法》
2、《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资助办公室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作者: 时间:2014-09-24 15:28:00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