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奖助文化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9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8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由京瓷株式会社出资,经中国友好和平基金会于2001年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西部地区品学兼优且经济上有困难的大学生,每年评选20名学生,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一、申报对象: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来自西部地区的在校本科生。

二、推荐名额:

该项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每个学院推荐1名,全校共评选20名。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品格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80分以上,排名须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30%之内;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四、材料要求:

1、《云南大学奖学金申请表》1份;

2、2017-2018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2017—2018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其他提交评委会的材料复印件1份(如等级证书、论文等);

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1份。

6、学院评审报告(院领导签字盖章)。

三、其他事宜

1、根据学校规定,无故欠学费的同学,将取消本学年各类奖学金和各类荣誉事项的申报资格。

2、请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稻盛京瓷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所有奖助学金须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请各学院认真填写云南大学社会赞助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并将汇总表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处张绍卿老师账号。奖学金的纸质材料报学生处学生事务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电话:65033981)。

4、申报稻盛京瓷奖学金的学生除了提供纸质材料外,还必须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报。相关表格见附件。

5、奖学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10月29日16:00前。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大学社会赞助奖学金汇总表》

2、《云南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学 生 处

2018年10月19日

上一条:关于云南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说明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红河助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