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教外司来〔2020〕1117号《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人选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2020-2021学年教育部将继续评选“优秀来华留学生”,选拔并激励知华友华、品行兼优、成绩优异的来华留学生。
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和推荐候选人。
一、推荐对象
“优秀来华留学生”评选面向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学历生。
二、申报办法及奖励标准
(一)定向名额:限用于非政府类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学生在校实际表现及学习情况进行推荐。此类奖学金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秉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每院至多申报2名学生。
学校进行差额评选后上报,最终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提供奖学金和荣誉证书,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学金18000元人民币,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学金30000元人民币。
(二)开放名额:用于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此类名额仅有荣誉证书,各培养单位至多申报1名,学校进行差额评选后上报。
以上评选,请各培养单位按通知要求上报推荐人选,请勿超额推荐。经学校最终确认上报后,教育部合作与交流司将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审,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把关。
三、申请条件
(一)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二)道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在开放名额推荐中,对于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亦可推荐。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应优先考虑。
四、申报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工作流程确定推荐人选,学院确定推荐名额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2020年“优秀来华留学生”评选信息汇总表(明确定向名额 、开放名额)
(二)定向名额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网上申报完成后导出);
2.2019-2020学年的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故事侧重于在华学习生活期间记忆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以激励更多的国际学生努力奋斗;
4.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如,有关推荐人的宣传报道等)。
(三)开放名额
除按定向名额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4.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须加盖留学生主管部门公章。
请各培养单位在11月3日前,将已加盖学院公章的信息汇总表及学生的支撑材料一同提交到明远楼221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格请通过学校办公网络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李霞老师账号。并按照附件2申请流程组织候选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无法提交申请,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注意时间节点。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优秀来华留学生”评选信息汇总表
2.2020年“优秀来华留学生”网上申报须知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