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自2018年起火箭军在我校资助6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将连续资助至本科毕业,根据火箭军政治工作部的要求,现将今年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爱党爱国爱军;
2、表现较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较好,无重修课程;
4、少数民族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
二、评选人数及标准
2020-2021学年全校共评选60名,每人每年3000元,连续资助至本科毕业;2019年获得过火箭军助学金的学生考核通过后继续享受该项助学金,已经毕业的学生或考核不通过的学生,不再享受该项助学金,空出名额从2020级新生中递补。
三、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初审,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审核,并经学校评审公示后确定获选人。
2、各学院要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评选上报,《“火箭军助学金”申请表》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申请材料需附本人1500字以上申请书及成绩单(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表格中学院签字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所需印章均加盖学院党委印章,需要提供《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院审核后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每名推荐对象都需要填写《“火箭军助学金”申请表》。
3、请各学院将《“火箭军助学金”申请表》和《2020-2021学年火箭军关爱帮扶少数民族大学生名册》纸质版于11月13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同时通过办公系统报送电子版《申请表》和《名册》至学生工作部潘峰老师账户。
附件:1、2019年“火箭军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
2、“火箭军助学金”申请表
3、2020-2021学年火箭军关爱帮扶少数民族大学生名册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