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21〕4号),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展开工作。为做好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选程序
(一)各研究生培养严格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21〕4号)和本单位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二)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依据“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标准进行综合性评价,根据评审综合排名依次确定拟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生。
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详见办公系统通知,等额评选。
三、关于申报名额的特别说明
(一)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原则上不考虑硕士新生,如有特别优秀的硕士新生,名额不超过各培养单位申报人数的10%。
(二)由于申报时间较紧,如有培养单位无法足额推荐获奖学生,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四、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成立以书记、院长为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为副主任,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预填表)填表及支撑材料说明》要求以及样表,认真填写《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预填表)》,并严格按要求附个人支撑材料,包括在读期间学习成绩单一份(教务人员签字盖章)、在读期间以云南大学学生身份获得的成果复印件一份(已经获得过往届同类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所有成果必须都为已发表或者已获得的成果,毕业班学生的成果已录用的可视为已发表。
(二)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待院级评审完毕后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有拟获得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的研究生,还需通过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系统进行线上填报。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开放时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避免学生基本信息错误。
(四)请各培养单位提交本单位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以及推荐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盖培养单位公章)。
(五)请各培养单位在9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上报各类材料,纸质材料请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电子版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段老师账号。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推荐获奖研究生,经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二)本通知涉及到的所有表格可在学生培养单位领取。
(三)根据文件要求,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申报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
(四)根据学校规定,无故未按学校要求交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得申报奖学金;参评学年有学习科目不及格的不得申报。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按要求审核各项材料。
(五)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工作能按教育厅要求完成,请各单位务必准时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预填表)填表及支撑材料说明》
2.《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预填表)》
3.《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预填表)(样表)》
4.《云南大学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5.《云南大学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封面》
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