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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3年02月20日  点击:[]

各学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各学生培养单位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落实班级、学生培养单位评选公示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所有申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申请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成员不得有违反学校纪律和无故欠费情况。

二、申报对象及名额

1.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各类非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在申报范围。

2.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云南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三、申报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1.基本条件: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全面发展,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2.本科生必须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研究生必须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本科生2022—2023学年上学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研究生最近有课程的一学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

4.研究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著作;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3)主持校级(含)以上科研项目;

(4)获校级(含)以上本专业科研成果奖,或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担任学生干部,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和吃苦耐劳品质,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是学校和老师开展组织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学习成绩优良,或取得明显进步。乐于助人,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劳动技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优先推选积极参与实践锻炼或志愿服务的学生干部。

2.获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3.2022—2023学年上学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研究生按照最近有课程的一学期学习成绩测算)。

4.研究生必须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获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2.2022—2023学年上学期全班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含)以上(研究生按照最近有课程的一学期学习成绩测算)。

3.大力学习并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大力弘扬爱党爱国精神,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积极向先进模范学习,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辅导员班主任认真负责,落实规范管理制度到位,学生干部团队坚强有力,党团组织有活力,班级在学习竞赛、文体活动、综合评价等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学生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竞赛评优等方面获得多种奖项,有带头示范人物,无违法违纪现象。综合评价好,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四、申报程序

1.班级评选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由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然后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得票多的学生由班级推荐到学生培养单位。

2.学生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培养单位对各班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由培养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上报人选,评选推荐结果在学生培养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网上申报:学生培养单位确定的拟推荐人选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院级公示无异议后,院级管理员进行系统审核推荐。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月24日-3月3日。

4.学校审核推荐:学生工作部对各学生培养单位所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后,提交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评选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五、申报材料

1.各学生培养单位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报告(内容包含评选程序、公示时间及结果,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培养单位盖章)。

2.各学生培养单位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报告(可与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报告合并撰写)。

3.云南大学2022—2023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学生情况表(附件2)。

六、报送要求

1.请各学生培养单位于3月3日(星期五)15:00前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报送到明远楼201室。

2.申报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学生申报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南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云南大学2022—2023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学生情况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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