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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通知

2023年06月05日  点击:[]

各学生培养单位:

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精神和学校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申报名额

各学生培养单位可推荐一名学生参加评选,本科生、研究生不限。

三、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原则上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申报一项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二)学习成绩要求

本科生:

1.2022—2023学年上学期学习加权平均分在90分以上。

2.参评学年(2021—2022学年)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

1.2022—2023学年上学期学习加权平均分在85分以上。

2.参评学年(2021—2022学年)获得学业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3.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并以云南大学为作者单位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ISTP、CSSCI、SSCI等收录的论文以检索证明为准;不包括会议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专著、译著、教材等),或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四、申报程序

1.各学生培养单位在本单位内公布奖学金评审信息。

2.学生根据个人成绩和申报条件自愿申请,并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见附件)。

3.各学生培养单位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公示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认初步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培养单位在推荐中,要注重申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学生各方面的表现。

4.推荐人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2日(星期一)17:00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学生工作部(明远楼201室),电子版《云南大学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张丽媛老师OA。

5.学校组织评审会对候选人进行差额评审,按照学校的要求确定候选人选,并将评审材料提交校长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

1.《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表中的“主要事迹”需按要求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2022—2023学年上学期学习成绩单一份,请学生培养单位教务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学生培养单位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请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学生培养单位公章。

4.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若被SCI、EI、ISTP、CSSCI、SSCI等收录,提交检所证明)、著作(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首页)、主持项目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请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学生培养单位公章。

5.《云南大学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请学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生培养单位公章。电子版(Excel格式)1份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张丽媛OA。

6.学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请学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生培养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

    3.《云南大学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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