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资助方式
1、直招军士(原士官)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资助对象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毕业生。
通过审核,对入伍时在校期间个人实际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按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退役自愿复学或入学
资助对象包括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通过审核,实行学费减免,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退役在校本科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学生工作部核准名单后按月发放。
注:资助年限根据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二、申请方式
1、直招军士(原士官)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盖章、学校财务管理处盖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盖章、学校财务管理处盖章)、《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
3、其他材料
有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交一次性还款计划书及每年度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提交到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201。联系人:潘老师,0871-65033853。
三、注意事项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申请人,不享受资助;
2、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不享受资助;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原士官)到部队入伍申请人,不享受资助。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