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评审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
请学院严格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22年-2025年)(附件1)有关规定,对已获奖学金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院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情形,需要填写附件相应的汇总表。
二、报送材料
需报送的评审工作材料:
1、2023年度综合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过程简况、增补学生和被取消资格学生的情况说明;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奖励计划2023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3),另附学生成绩单;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4),另附学生成绩单;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务必于10月25日12点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3年度评审材料)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学生工作部潘峰老师账户,同时完成学工系统中的申请及审核工作。
附件: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3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
6、待考核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