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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云南大学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稻盛京瓷奖学金的通知

2023年11月20日  点击:[]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奖励西部地区品学兼优但经济上有困难的本科学生,以资助他们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在各自学科中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努力成才,中国友好和平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现将2022-2023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要求

1.具有云南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在校学习期满一年;

3.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目前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2个省、市、自治区)。

4.由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评选学年无校纪校规处分情况。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年度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排名居所在年级本专业前30%。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有显著成绩或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

5.根据《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获得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兼得一项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1.评选名额:该项奖学金为差额推荐。各本科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学校评审委员会差额评选20名获奖者。

2.奖励金额:获奖者每人奖励3000元。

四、申报程序

1.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2.申报流程:学院公布评审信息;符合评选条件学生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申报时所列荣誉及成果的扫描件;班级民主评议后,辅导员通过申报系统对申报学生进行推荐审批;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院级管理员在申报系统中审核确定学院推荐人选,报校级管理员复审;学校召开校级评审会议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校级管理员在申报系统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并对获奖学生表彰奖励。

五、材料报送

1.院级管理员从系统导出《云南大学2022-2023学年稻盛京瓷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学院须对稻盛京瓷奖学金评审过程进行总结,形成评审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起止时间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并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

3.系统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11月29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材料报送地点明远楼201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本次评选资格。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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