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奖学金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本次评选通过研究生奖学金系统进行线上申报、评定。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
(一)设奖等级、标准及覆盖面、参评条件及资格、评审原则和办法、评审程序严格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我校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学生除外)的全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和有固定收入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4.参评学年(2023—2024学年)学习科目有不及格;
5.无故不按期缴纳学费、住宿费;
6.参评学年(2023—2024学年)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
7.延期毕业。
(三)名额分配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统计符合评选范围的学生人数,按照管理办法的获奖比例自行测算获奖人数并填写《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测算表(老生)》,名额测算中取消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照1人计入。
二、校级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范围、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评奖学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级,不得申报先进班集体。
1.有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2.有违纪、违规记录达三次及以上的学生,或有受通报批评两人次及以上的,或有违纪、违规记录的人数占全班人数的5%及以上的;
3.无故不按期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
4.有不合格宿舍。
(二)评选比例
培养单位全日制研究生人数200人及以下的推荐1个,201人—500人的推荐2个,500人以上的推荐3个。
三、研究生奖学金系统申报权限及开放时间
在参评学年内有上述不得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情况之一的学生或班级,系统申报权限受限。
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以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开放前一天财务管理处、公寓管理中心数据为准。本年度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视同为已缴纳学费、住宿费。
2023—2024学年已完成学业,2024年秋季学期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具备申报资格。
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8日—11月1日。请于系统开放期间完成个人申报、班级初评、辅导员审核、院系审核、院级公示程序。
四、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成立以书记、院长为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为副主任,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推荐、初评、公示和申报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
登录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写《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二)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
登录学生中心,通过“荣誉称号”模块—“优秀研究生干部”进行申报。
(三)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
登录学生中心,通过“荣誉称号”模块—“先进班集体(研究生)”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测算表(老生)》《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先进班集体推荐报告》,以学院为单位从系统导出《云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汇总表》《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老生)》《云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汇总表请硕博分开、按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等级内请按推荐顺序排序。
2.所有拟推荐上报研究生和先进班集体,应当经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17日(星期四)17:00前填报《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测算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
4.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1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下列纸质材料至学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
(1) 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先进班集体推荐报告
(2) 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老生)
(3) 云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汇总表
(4) 云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测算表(老生)
2.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先进班集体推荐报告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