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奖助文化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社会赞助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4年10月14日  点击:[]

各学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开展2023-2024学年社会赞助类奖学金(稻盛京瓷奖学金、汉生奖学金、富滇银行奖学金、岳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稻盛京瓷奖学金。具有云南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目前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2个省、市、自治区);由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汉生奖学金。具有云南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富滇银行奖学金、岳虹奖学金。具有云南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我校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学生除外)的全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学生均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评选学年无校纪校规处分情况。

2.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有显著成绩或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

(二)参评学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稻盛京瓷奖学金

参评学生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年度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排名居所在年级本专业前30%。

2.汉生奖学金、富滇银行奖学金

评选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的思想品德分不低于8分。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评选年度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5分。评选年度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无体育课程不合格或体质测试不合格现象。

3.岳虹研究生奖学金

评定年度综合测评成绩8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思想道德素质分应在8分及以上;评定年度内研究生必须参与5次院级以上学术交流或学术讲座,同时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

4.岳虹本科生奖学金

评定年度综合测评成绩8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思想道德素质分应在8分及以上;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

(三)根据《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获得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兼得一项社会赞助类奖学金历届获得汉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届汉生奖学金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一)稻盛京瓷奖学金,为差额推荐。各本科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学校评审委员会差额评选20名获奖者,获奖者每人奖励3000.00元。

(二)汉生奖学金,全校共奖励60名本科生,其中信息学院10名等额申报,其余各学院按照《2023-2024学年社会赞助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差额申报。获奖者每人奖励15000.00元。

(三)富滇银行奖学金,全校共奖励80名优秀学生,其中本科生和研究生各40名。按照捐赠方要求,经济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各奖励16名,其中本科生8名,研究生8名。其余各学院按照《2023-2024学年社会赞助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差额申报。获奖者每人奖励5000.00元。

(四)岳虹研究生奖学金,全校评选100名,其中物理与天文学院20名,其余学院80名,获奖者每人奖励6000.00元。

(五)岳虹本科生奖学金,全校评选100名,其中物理与天文学院20名,其余学院80名,获奖者每人奖励5000.00元。

四、申报程序

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申报流程学院公布评审信息;符合评选条件学生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申报时所列荣誉及成果的扫描件;班级民主评议后,辅导员通过申报系统对申报学生进行推荐审批;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院级管理员在申报系统中审核确定学院推荐人选,报校级管理员复审;学校召开校级评审会议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校级管理员在申报系统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并对获奖学生表彰奖励。

五、材料报送

(一)院级管理员从系统分别导出《云南大学2023-2024学年稻盛京瓷奖学金申报汇总表》《云南大学2023-2024学年汉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云南大学2023-2024学年富滇银行奖学金申报汇总表》《云南大学2023-2024学年岳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二)学院须对社会赞助类奖学金评审过程进行总结,形成评审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起止时间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并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

(三)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10月18日—11月1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日17:00,材料报送地点明远楼201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本次评选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大学2023-2024学年社会赞助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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