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现启动我校2024年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本年度前期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评选结果维持不变,不需参加本次补充评选。
2.按照追加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审,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不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见附件。
3.如有培养单位无法足额推荐获奖学生,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65033981)联系。
二、材料报送
1.所有申请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的研究生,均需通过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系统进行线上填报。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1月5日0:00—8日24:00。
2.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8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上报增补学生的各类材料,纸质材料请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工作按要求完成,请各单位务必准时上报。
3.今年已报送《云南大学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的同学,视个人情况,可于11月6日17:00前到明远楼201室领取原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开展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各奖项参评资格、成果取得截止日期等评审要求、提交材料要求应与原评审要求保持一致、确保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要统筹做好其他奖学金评审工作。
2.要向学生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传达国家对学生的关心。把握学校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和兼得关系,妥善处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关系,解决学生疑惑,积极回应学生的诉求,及时向学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好事办好。
3.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奖学金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同时,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奖学金的影响力。
四、因教育厅关于追加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未下发,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