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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云南大学第十五届张文勋奖学金的通知

2025年04月11日  点击:[]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云南大学张文勋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张文勋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在读的文科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报(委培及带薪除外)。

二、评奖人数

全校共评选6名。获奖学生中,中文学科类2名,文化学科类1名,其他社会科学类3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4名。一等奖2名,每生奖励10000.00元;二等奖4名,每生奖励5000.00元。

三、推荐名额

相关培养单位可推荐名额详见附件《云南大学张文勋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

四、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云南大学张文勋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程序

1.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本单位内公布张文勋奖学金评审信息;

2.学生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提供论文及其他学术成果等材料,登录云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学生中心”填报并生成《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3.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4.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将申报学生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初评,按照推荐名额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线上院级审核,统一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提请云南大学张文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六、申报材料

1.《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1份;

2.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教务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3.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括出版物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全部,以上材料需各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已经获得过往届张文勋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截至2025年4月11日在读期间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立项合同书复印件1份,需各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5.截至2025年4月11日在读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校级以上奖励),需各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6.各单位从云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学生中心”导出《云南大学张文勋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交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内容包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以及推荐上报名单公示情况。

七、报送要求

请于4月25日(星期五)17:00前完成云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学生中心”线上院级审核并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大学第十五届张文勋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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