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21〕4号),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选程序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21〕4号)和本单位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二)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标准进行综合性评价,根据评审综合排名依次确定拟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详见办公系统通知,等额评选。
(一)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原则上不考虑硕士新生,如有特别优秀的硕士新生,名额不超过各培养单位申报人数的10%。
(二)如有培养单位无法足额推荐获奖学生,请于9月17日前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三、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成立以书记、院长为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为副主任,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所有拟推荐获奖研究生,经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支撑材料,包括在读期间学习成绩单一份(教务人员签字盖章);在读期间以云南大学学生身份获得的主要成果复印件一份(已获得过往届同类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所有成果必须都为已发表或者已获得的成果,用稿通知不能视为已获得的成果,主要成果(论文、专利、专著、主持项目)不超过5项;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主要奖励情况不超过3项,请严格按此标准填报(详见附件1)。
(二)所有申请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的研究生,均需通过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系统进行线上填报。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9月16日0:00—29日24:00。
(三)请各培养单位提交本单位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名单、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以及《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申报汇总表》。上述材料均须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在9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系统导出word文档,补充完善“推荐意见”栏,于9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学生培养单位再完成导师、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及基层单位用印。
(五)请各培养单位推荐1名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审核工作人员,组成云南大学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审核工作人员库,参加10月9日—10日开展的校级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审核工作。请填写《云南大学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审核工作人员表》于9月22日17:00前报送学工部学生事务科OA。
五、因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通知未下发,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南大学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及支撑材料说明
2.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封面
3.云南大学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封面
4.云南大学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审核工作人员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