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年红河助学金推荐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展开。为做好本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2016年全校共评选325人,每人资助4000元,共130万元。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2016年,等额下达你学院红河助学金名额 名。
二、申请材料要求
1、《云南大学红河助学金申请表》1份。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4、二、三、四年级学生提供2015—2016学年的成绩表并加盖学院印章;一年级学生提供高考成绩表或学院盖章证明的成绩单。
第1、3、4项材料必须为原件;第2项材料可为复印件,但须学院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除申请表为A3纸(由学院下载后转印为A3双面,提供申请学生填写)外,其余材料均为A4纸,并装订成册。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学校一律不受理。
三、评定程序
1、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公布红河助学金评选信息。
2、学生个人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报学院评选。
3、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班级推荐学生的材料进行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处。
4、学生处对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请云南大学红河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必须是在校期间未曾获得过本项助学金的全日制云南籍本科生。
2、请学院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全院师生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地点包括学院办公区、学生生活园区、学院网站等。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学院申报资格。
3、《云南大学红河助学金评选办法》(云大〔2010〕177号)、《云南大学红河助学金申请表》和《云南大学红河助学金汇总表》在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http://www.xsjzwh.ynu.edu.cn/下载。
4、请学院于10月14日17:00前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201),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033853。逾期不报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作者: 时间:2016-10-09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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