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6年火箭兵奖(助)学金的考核和推荐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火箭兵助学金考核
火箭兵助学金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出资,于2003年在我校设立,用于资助维护民族团结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每名学生资助人民币3000元,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
1、考核对象:2015年度获得火箭兵助学金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细名单见附件。
2、考核条件:考核条件按火箭兵助学金申报条件执行。
3、材料要求:
(1)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3)学院填写火箭兵助学金考核表
(三)其他事宜:
(1)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过程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3)若有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请学院从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重新推荐,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4)参加考核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表格,一经发现有虚假内容的,学院可立即取消其连续申请资格,推荐其他学生参加评选。
学校复审时发现学生弄虚作假的,由学校收回名额,统一分配给其他学院。
二、火箭兵奖学金
火箭兵奖学金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出资,于2007年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维护民族团结的少数民族学生,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3000元。
1、申请对象:我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
2、推荐名额:
本项奖学金为差额推荐。500人以下(含500人)的学院推荐2名学生,501—1000人的学院推荐3名学生,1001人以上的学院推荐4名学生,全校共评选50名学生。
3、申报条件:
(1)品德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3)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身心素质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材料要求:
(1)《火箭兵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奖学金个人申请书1份(手写,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不少于1000字);
(4)2015—2016年度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其他需要提交评委会的材料复印件1份(如等级证书、论文等);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火箭兵助学金
1、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一年级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学生。
2、推荐名额:
本项助学金为差额推荐(名额分配详见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国爱党,维护民族团结。
(2)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习成绩优良。其中,新生高考成绩优异,其他年级学生上学年中无不合格科目。
(3)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身心素质好。
(4)家庭经济困难。
4、材料要求
(1)《火箭兵助学金申请表》一式3份(原件)。
(2)新生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学院公章。如无成绩单,请学院出具成绩证明。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
四、其他事宜
(1)根据学校规定,无故欠学费的同学,将取消本学年各类奖学金和各类荣誉事项的申报资格。
(2)请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奖助学金考核和推荐工作。奖助学金须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请各学院认真填写《云南大学火箭兵奖学金汇总表》,并将汇总表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处高娱老师账号。奖学金的纸质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16室,电话:65033981)。
(4)请学院统一填写《云南大学“火箭兵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并将火箭兵助学金的考核和推荐材料统一报学生资助办公室李老师(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电话:65033853)。
(5)各项奖助学金的考核及推荐的相关表格请到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下载(网址:http://www.xsjzwh.ynu.edu.cn/)。
(6)火箭兵奖(助)学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10月17日16:00前;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