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5年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火箭兵奖(助)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的考核和评选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考核工作
(一)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由香港陈曾焘、陈许启明夫妇注册的慈善机构香港思源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每名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考核对象:2014年获得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在校本科学生。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1。
2、考核内容:
获奖学生的思想道德表现、学习成绩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社会实践的情况等。
3、考核要求:
(1)2014-2015学年度学生所学课程(含选修)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2014-2015学年度受到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2)考核学生2014-2015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未同时达到以上两个条件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3)无故不参加思源社活动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材料要求:
(1)云南大学奖学金考核表1份;
(2)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奖学金个人申请书1份(手写,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不少于1000字);
(4)《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1份(双面打印,请粘贴彩色一寸照片,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二)火箭兵助学金
火箭兵助学金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出资,于2003年在我校设立,用于资助维护民族团结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每名学生资助人民币3000元,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
1、考核对象:2014年度获得火箭兵助学金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细名单见附件2。
2、考核条件:考核条件按火箭兵助学金申报条件执行。
3、材料要求:
(1)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三)其他事宜:
(1)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过程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3)若有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请学院从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重新推荐,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4)参加考核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表格,一经发现有虚假内容的,学院可立即取消其连续申请资格,推荐其他学生参加评选。
学校复审时发现学生弄虚作假的,由学校收回名额,统一分配给其他学院。
二、奖(助)学金推荐工作
(一)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1、申报对象:来自中、西部省份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及来自沿海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2、推荐名额:
本项奖学金为等额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
3、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执行。
4、材料要求:
①《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1份(双面打印,请粘贴彩色一寸照片,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②奖学金个人申请书1份(手写,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不少于1000字);
③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请提供: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5级学生请提供:高考成绩证明1份,请学院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④《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二)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由京瓷株式会社出资,经中国友好和平基金会于2001年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西部地区品学兼优且经济上有困难的大学生,每年评选20名学生,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1、申报对象: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来自西部地区的在校本科生。
2、推荐名额:
该项奖学金为差额推荐。5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500—1000人的学院推荐2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3名,全校共评选20名。
3、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申请人在校期间品格良好,遵守纪律,综合测评成绩80分以上。
4、材料要求:
(1)《云南大学奖学金申请表》1份;
(2)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2014—2015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其他提交评委会的材料复印件1份(如等级证书、论文等);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三)火箭兵奖学金
火箭兵奖学金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出资,于2007年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维护民族团结的少数民族学生,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3000元。
1、申请对象:我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
2、推荐名额:
本项奖学金为差额推荐。500人以下(含500人)的学院推荐2名学生,501—1000人的学院推荐3名学生,1001人以上的学院推荐4名学生,全校共评选50名学生。
3、申报条件:
(1)品德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3)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身心素质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材料要求:
(1)《火箭兵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奖学金个人申请书1份(手写,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不少于1000字);
(4)2014—2015年度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其他需要提交评委会的材料复印件1份(如等级证书、论文等);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火箭兵助学金
1、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一年级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学生。
2、推荐名额:
本项助学金为差额推荐。每个学院可以推荐1名2015级的少数民族学生。
3、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国爱党,维护民族团结。
(2)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习成绩优良。其中,新生高考成绩优异,其他年级学生上学年中无不合格科目。
(3)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身心素质好。
(4)家庭经济困难。
4、材料要求
(1)《火箭兵助学金申请表》一式3份(原件)。
(2)新生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学院公章。如无成绩单,请学院出具成绩证明。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
三、其他事宜
(1)根据学校规定,除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外,未按规定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学费交纳的同学,将取消本学年各类奖学金和各类荣誉事项的申报资格。
(2)所有申请社会赞助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两次以上的公益活动,并提交公益活动卡。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提交材料中,请各学院附上申报情况总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考核学生人数、考核情况、替换情况以及新推荐学生人数及情况。
(4)请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奖助学金考核和推荐工作。所有奖助学金须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5)请各学院认真填写云南大学社会赞助奖学金汇总表,并将汇总表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处高娱老师账号。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火箭兵奖学金的考核材料以及推荐名单和学生申请的纸质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科高老师(呈贡校区明远楼216室,电话:65033981)。
(6)请学院统一填写《云南大学“火箭兵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并将火箭兵助学金的考核和推荐材料统一报学生资助办公室李老师(呈贡校区明远楼201,电话:65033853)。
(7)各项奖助学金的考核及推荐的相关表格请到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下载(网址:http://www.xsjzwh.ynu.edu.cn/)。
(8)火箭兵奖(助)学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9月30日16:00前;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10月8日16:00前。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学生名单
2、2015年度火箭兵助学金考核学生名单
3、2015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生 处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