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年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大益奖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火箭兵奖学金的考核、评选和推荐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考核工作
(一)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由香港陈曾焘、陈启明夫妇注册的慈善机构香港思源基金会出资,于2005年9月在我校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完成本科学业,每名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考核对象:2013年获得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在校本科学生。考核学生名单请到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下载。
2、考核内容:
获奖学生的思想道德表现、学习成绩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社会实践的情况等。
3、考核要求:
(1)2013-2014学年度学生所学课程(含选修)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2013-2014学年度受到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2)考核学生2013-2014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未同时达到以上两个条件,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3)无故不参加思源社活动的学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其他事宜:
(1)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过程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3)若有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请学院从同年级同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重新推荐,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5、材料要求:
(1)云南大学奖学金考核表1份(原件);
(2)2013-2014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原件),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奖学金个人申请书1份(不少于1000字);
(4)《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1份,申请表请在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自行下载;
(5)获奖学生必须如实填写表格,一经发现有虚假内容的,立即取消再次申请该奖项的资格。
二、奖学金推荐工作
(一)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1、申报对象:来自中、西部省份家庭经济贫困的优秀本科学生及沿海省份优秀特困本科学生。你院可推荐2014级学生 名。
2、申报条件:
请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3、材料要求:
(1)《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1份;
(2)奖学金个人申请书1份(不少于1000字);
(3)高考成绩证明1份,请学院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大益奖学金
大益奖学金由云南大益爱心基金会于2011年在我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优秀及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每年评选50名学生,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1、申报对象: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你院可推荐学生 名。
2、申报条件:
请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大学大益奖学金评选办法》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3、材料要求:
(1)《大益奖学金申请表》1份;
(2)学生思想汇报1份;
(3)2013-2014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原件),请学院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承诺书》1份。
(三)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由京瓷株式会社出资,经中国友好和平基金会于2001年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西部地区品学兼优但经济上有困难的大学生,每年评选20名学生,每名奖励人民币1250元。
1、申报对象: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来自西部地区在校本科生。
2、推荐人数:5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500—1000人的学院推荐2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3名,全校共评选20名。
3、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申请人在校期间品格良好,遵守纪律,综合测评成绩80分以上。
4、材料要求:
(1)《云南大学奖学金申请表》1份;
(2)2013—2014学年度思想品德表现证明1份,请班主任或者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13-2014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原件),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2013—2014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其他提交评委会的材料复印件1份(如等级证书、论文等);
(5)《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火箭兵奖学金
火箭兵奖学金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出资,于2007年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维护民族团结的少数民族学生,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3000元。
1、申请对象:我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
2、推荐人数:
5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3名学生,500—1000人的学院推荐4名学生,1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5名学生,全校共评选50名学生。
3、申报条件:
(1)品德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3)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身心素质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材料要求:
(1)《火箭兵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原件);
(2)2013-2014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原件),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奖学金个人申请书1份;
(4)2013—2014年度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其他提交评委会的材料复印件1份(如等级证书、论文等);材料复印件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其他事宜
(1)根据学校规定,除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外,未按规定在2014年9月29日前完成学费交纳的同学,将取消本学年各类奖学金和各类荣誉事项的申报资格。
(2)所有申请社会赞助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两次以上的公益活动,并提交公益活动卡。
(3)请学院严格按照相关奖学金的申报条件,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全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各项奖学金的所有考核材料以及推荐名单和学生申请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科(校本部映秋院116室,联系电话:65033981)。
(4)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各项奖学金汇总表,并将奖学金汇总表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将汇总表发送至学生处高娱老师账号。
(5)各项奖学金的考核及推荐相关表格请到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下载(网址:http://www.xsjzwh.ynu.edu.cn/)。
(6)以上申报材料中,火箭兵奖学金申报材料请于9月15日17:00前上报,其余社会赞助奖学金申报材料请于10月8日17:00前上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学 生 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