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体现广大校友和社会友好人士对我校的关心之情,对学子的关爱之心,云南大学设立“云南大学校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种子基金 ”(下称校友助困金),以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奋发向上的学生顺利完成业。根据《云南大学校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种子基金评审办法》,为做好2018年云南大学校友助困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审学年中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习惯。
4、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公益和志愿活动。
5、学习成绩优秀。其中,二、三、四年级学生在评审学年中必修课没有重修科目,如有免修科目的,该科目视为合格;一年级学生根据高考成绩和高中表现综合确定。
二、资助标准
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学生,每名学生资助2000元。
三、名额分配
共推荐15名学生等额获得该助学金,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推荐名额 |
法学院 |
2 |
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
3 |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3 |
软件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2 |
信息学院 |
1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
1 |
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 |
1 |
四、报送材料
1、《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
2、《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盖学院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复印件盖学院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学生上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
5、《2018年云南大学校友助困金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五、申报程序
学院严格按照助学金的申报条件,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推荐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学院申报资格。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11月27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发送至学生处潘峰老师账号,联系电话:65033853。
附件:1、校友助困金评审办法
2、2018年云南大学校友助困金汇总表
3、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