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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24日  点击:[]

各学院:

2018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考核和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工作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由香港陈曾焘、陈许启明夫妇注册的慈善机构香港思源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每名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考核对象:2017年度获得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一。

2、考核内容:

获奖学生的思想道德表现、学习成绩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社会实践的情况等。

3、考核要求:

(1)2017-2018学年度学生所学课程(含选修)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2017-2018学年度受到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2)考核学生2017-2018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未同时达到以上两个条件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3)无故不参加思源社活动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按照基金会要求,若有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名额直接取消。

4、材料要求:

(1)《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1份(双面打印,请粘贴彩色一寸照片,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2017-2018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在成绩单上请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奖学金个人申请书1份(手写,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不少于1000字);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1份。

5、其他事宜:

(1)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过程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3)参加考核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表格,一经发现有虚假内容的,学院可立即取消其连续申请资格。

二、其他事宜

(1)根据学校规定,无故欠学费和受学校处分的同学,将取消此项奖学金的申报资格。

(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提交材料中,请各学院附上综合评审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考核学生人数、考核情况。

(3)请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思源奖助学金的考核和推荐工作。奖助学金须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4)请各学院认真填写云南大学社会赞助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二,并将汇总表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处张绍卿老师账号。奖学金的纸质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电话:65033981)。

(5)考核及推荐的相关表格见附件。

(6)申报材料截止时间:5月6日16:00前。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学生名单

    2、《云南大学社会赞助奖学金汇总表》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

    4、《云南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学 生 处

2019年4月24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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