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云南大学关于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大办〔2019〕10号)的精神,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评审工作启动,为做好“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新生除外)。
二、申报名额:各学院可推荐本科生1名或者研究生1名;各研究院可推荐研究生1名。
三、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学习成绩要求
本科生:
1.2018—2019学年学习加权平均分在90分以上;
2.参评学年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
1.2018—2019学年学习加权平均分在85分以上;
2.参评学年获得以下奖学金之一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
3.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并以云南大学为作者单位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ISTP、CSSCI、SSCI等收录的论文以检索证明为准;不包括会议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专著、译著、教材等),或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四、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研究院在本单位内公布奖学金评审信息。
(二)学生根据个人成绩和申报条件自愿申请,并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见附件)。
(三)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民主推荐,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认初步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因本次申报时间较紧,各单位可边公示边上报。
(四)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按照学校的要求确定候选人选,并将评审材料提交校长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
(一)《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一式三份,表中的“主要事迹”需按要求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二)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请学院教务人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请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若被SCI、EI、ISTP、CSSCI、SSCI等收录,提交检所证明)、著作(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首页)、主持项目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请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研究院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公示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推荐程序。
2、各学院、研究院在推荐中,要注重申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学生各方面的表现。
3、《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必须按要求打印填写。
4、请学院、研究院于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17:00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学院推荐汇总表以及学院推荐报告报相关职能部门,本科生申报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科(呈贡校区明远楼室201室,联系电话65033981)、研究生申报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奖助办(呈贡校区明远楼221室,联系电话65034260)。
5、请各学院、研究院将电子版《云南大学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通过校园网络办公系统,本科生发至学生处甘春洁老师处,研究生发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吴茜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件一《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附件二《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
附件三《云南大学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
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