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有关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3500元,二等2500元。
(三)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4000元。
二、评选范围
(一)在云南大学学习期满一年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其它要求:
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重复申报以上项目的学生,学校仅保留其中一项项目申报资格,并不作解释。
2、由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众多,为扩大国家奖助学金影响力和资助面,原则上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报国家助学金。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按照《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和《云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大学〔2007〕22号),开展本年度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工作。
(二)国家助学金
请按照《云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大学〔2007〕23号)要求开展国家助学金推荐工作。
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时,要确保已确认为建档立卡户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一等资助,未按此要求申报的,由学院按不低于国家助学金一等资助的标准自行资助学生。
(三)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请按照《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和《云南大学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大学〔2009〕7号)的要求,开展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推荐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按照《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和《云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07〕22号)上报学生评选材料。
(二)国家助学金
1、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的报告(纸质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等;
2、本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3、本学院所有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三)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请按照《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和《云南大学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大学〔2009〕7号)上报学生评选材料。
特别说明,所有上报材料中的《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申请理由不少于150字),必须是今年审查认定的原件。
五、申报流程
因本次奖助学金评选人数多且申报时间紧,学院可以在上报材料到学校的同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学生申报名单,并及时登录学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程序。
六、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奖助学金的申报条件,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推荐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学院申报资格。
七、请各学院于9月26日17:00前,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联系电话65033853,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学生处木尼瓦老师账户。
八、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确保学生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凡有材料造假行为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所有奖助学金的申报资格。
附件:1、《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
2、关于印发《云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大学〔2007〕22号];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5、关于印发《云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大学〔2007〕23号];
6、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7、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8、关于印发《云南大学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大学〔2009〕7号];
9、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10、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11、2019年国助国励省励名额分配表;
12、2019年建档立卡户名单。
学生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