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8—2019学年校级本科学生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工作。为做好校级本科学生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计划内招收的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本科生班级。
二、评选原则:
此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坚持班级和学院公示制度。
三、评选要求:
(一)奖学金评选
1、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严格按《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2、申报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交单行材料(奖学金申请表、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先进事迹),并填写云南大学特等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一、二、三等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不再提交其他的单行材料;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必须注明所任职务、任职时间;申报学习进步奖的学生必须提交奖学金申请表和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的学习成绩单,填写云南大学学习进步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二)先进班集体申报
云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定严格按《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规定执行,请认真填写《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云南大学先进班集体学生名单》(见附件)并提交2018—2019学年全班学生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表。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必须清楚详实,简洁明了,按表格要求填写,杜绝铺张浪费。
2、所有申报材料须经班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方为有效。
3、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原学院组织实施。
4、参加云南大学-复旦大学联合培养项目2018级学生的奖学金仍在我校原学院进行,2016级、2017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学生处单独进行。
5、根据学校规定,无故欠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将取消本学年各类奖学金和各类荣誉事项的申报资格。学校实行一次性审核合格办法,学院要认真审核奖学金评选条件、类别等级、名额比例、无故欠费、违纪情况、课程合格与否等相关规定,一旦上报,发现不合格,直接取消名额、资格,不再补报。
6、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所有同学要求从学工系统提交申请,未从学工系统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校级奖学金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30日。
7、各学院校级奖学金全部提交完成后,学院统一从系统导出汇总表,经院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学生处。
8、凡是综测成绩没在学工系统提交的就无法在系统申报奖学金,请各学院务必提前完成学生综测成绩的上报。
四、评选时间:
1、需要提交的纸质单行材料必须于10月8日下午16:00以前交学生处学生事务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联系电话:65033981)。
2、《云南大学特等奖学金汇总表》、《云南大学学习进步奖学金汇总表》、《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云南大学先进班集体学生名单》电子表格通过Netcase办公系统发至学生处甘春洁老师处,过时不交视为放弃本次评选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2、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3、云南大学先进班级学生名单
4、云南大学特等奖学金汇总表
5、学习进步奖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