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学生培养单位分别组织学生学习《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云大学〔2020〕2号)、《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云大研〔2016〕9号)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展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测评原则
此次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坚持班级、学院公示制度。
三、测评要求
(一)本科生
1.严格执行《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云大学〔2020〕2号)文件,认真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完善测评程序,测评结果要在全班和全院范围内公布。
2.所有课程(包含必修课、公共选修课,辅修专业课程除外)都必须计算入内,对于擅自增减课程、无故加分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相关学院评奖评优名额。
3.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原学院进行。
4.退伍复学的学生G31=50分。
5.各学院本科生综测成绩以学工系统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给学工部的为准,不再向学工部提交纸质材料。
6.综测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月16日,请各学院在9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本科生综测工作,学工系统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信息中心施师傅,联系电话:13987141508。
(二)研究生
1.严格执行《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云大研〔2016〕9号)文件。
2.各培养单位根据往年实施情况,修改及完善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并向参评研究生广泛传达,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细则要求开展测评工作。
3.各培养单位汇总综合测评结果,按一单位一表填写《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上报。
4.各培养单位综合测评结果由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生工作部。
四、有关事项
1.综合测评成绩是本科生和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各培养单位本科生、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签字盖章后于9月7日前报学生工作部,电子版通过OA发学生工作部账户。
3.各培养单位本科生综合测评结果通过系统提交;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6日,电子版通过OA发吴茜老师账户。
4.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报明远楼201室,联系人甘老师,咨询电话65033981;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测评结果汇总表报明远楼221室,咨询电话65034260,联系人吴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2.学工综合测评系统使用手册(辅导员、学院)
3.学工综合测评系统使用手册(学生)
4.《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5.《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0》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