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近期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的认定工作
请学院认真按照《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划分档次,做好特殊群体类型学生的统计,并完成以下工作:
1、填写《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学生工作部潘峰老师账户,《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2、所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做好特殊群体类型学生的核查登记工作
学生在填写《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时,如勾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中一项或几项,需单独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其余情况不再需要提供贫困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的评选考核工作将在认定工作结束之后进行,凡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不得申请贫困生相关的所有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评选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因近期将开始各类奖助学金评定,为不影响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登记表》中各项目填写数据请务必按照表头中标注要求填写,不可随意改动或填写简称。
附件:1、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2、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3、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