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2020-2021学年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
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四、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云南大学正式学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参评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分不低于9分(含);
6.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7.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申报具体条件
1.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低于90分(含),且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
2.对于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认定条件见《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亦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均无申请资格
1.评选当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2.评审材料弄虚作假者;
3.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者。
七、材料要求
1.学院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各学院名额参见附件1)、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由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此表或有变化且填写要求严格,待省教育厅的正式通知下发后,学校将根据正式审批表填表要求统一制作填写模版,再行发放填写;
3.《2020-2021学年本科生政府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学工部张丽媛老师的OA;
4.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请学院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原件1份,请学院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该生所在班级或年级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1份(附件3),排名表上学生排名、总人数要与申请审批表所填名次、人数对应一致,排名表请加盖学院公章;
7.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八、特别说明
1.因云南省教育厅的正式通知还未下发,目前只收到各奖项分配名额,请各学院按照政府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提前安排此项工作。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重复申报。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云大学〔2020〕3号文件规定,可以参加其他奖学金的评选,但奖金发放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发放。
3.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奖学金的申报条件,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评审,并经全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政府奖学金申报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事务科张丽媛老师处(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电话:65033981)。学生工作部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4.相关材料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各类表格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0-2021学年本科生政府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3.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