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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6日  点击:[]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继续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扎实开展学风建设。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本科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工作。本年度校级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通过新上线的学工系统完成。请各本科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督促审核,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本科生班集体。

二、评选原则

校级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班级和学院公示制度。

三、评选要求

(一)奖学金评选

1.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严格按《云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2.特等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请申报人务必写明申报理由,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审会参考讨论。

3.申报道德风尚奖学金的学生,须以附件形式提交1500-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word文档格式)。

4.申报学术科研奖学金的学生个人或团队以附件形式提交本年度申报奖项的论文、重要发明、发现和科技类竞赛中获奖证书扫描件(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等材料。

5.申报创新创业奖学金的学生个人或团队以附件形式提交本年度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

(二)先进班集体申报

1.云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定严格按《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2.申报时须以附件形式提交《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学生情况表》(附件3,Excel文档格式)和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word文档格式)。

3.事迹材料必须清楚详实,简洁明了,杜绝长篇大论无主旨。

(三)其他要求

1.为确保分配名额的准确性,请各单位准确填写《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名额测算表》(附件2),并于10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签字盖章的测算表交至学生事务科(明远楼201室)。

2.所有评选过程须经班级、院级公示无异议后,再通过系统填报。

3.校级奖学金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2日。

4.转专业学生的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原学院(转出学院)组织实施。

5.联培学生的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各学生培养单位统筹安排。

6.以团队名义申报的单项奖学金,在学工系统中以项目主要负责同学(1人)申报,其他成员在附件材料中说明。

7.根据学校规定,无故欠学费的同学将取消本学年各类奖学金和各类荣誉事项的申报资格。各学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审核奖学金评选条件、类别等级、名额比例、无故欠费、违纪情况、课程合格与否等相关规定,一旦上报后发现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名额和资格,不再补报。

8.未在规定时间内(11月12日前)从学工系统完成院级申报审批流程的学生和团体均视为未申报。

9.院级审核完成后,各单位统一从系统导出本单位各类汇总表,经各本科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学生工作部(明远楼201室)。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奖学金所有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下午16:00,过时不交视为放弃本次评选资格。

2.需提交的纸质版汇总表包括:《云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云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汇总表》《云南大学道德风尚奖学金汇总表》《云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汇总表》《云南大学学术科研奖学金汇总表》《云南大学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通过系统导出)。各类表格须由各本科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明远楼201室)。

3.各本科生培养单位须对校级奖学金评审过程进行总结,形成评审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起止时间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各类汇总表一并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1.校级奖学金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2.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名额测算表

      3.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学生情况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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