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近期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的认定工作
请学院认真按照《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云大学〔2015〕4号),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划分档次,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 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报。登陆密码遗忘的,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电话:65031141。各学院于9月5日起可以登陆学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并于9月15日前完成认定工作。
(二) 填写《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9月15日前以纸质版盖学院公章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
(三) 所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没有认定的,学校将拒绝受理学生的贷款申请。
二、做好农村建档立卡户和城市低保户学生的核查登记工作
请学院做好农村建档立卡户和城市低保户学生的统计,填写《云南大学农村建档立卡户及城市低保户汇总名单》,于9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电子版通过Netcase发送至学生处潘峰老师。
三、其他事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的评选考核工作将在认定工作结束之后进行,凡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不得申请贫困生相关的所有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评选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因近期将开始各类奖助学金评定,为不影响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附件:1、云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2、云南大学农村建档立卡户及城市低保户汇总名单
学生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