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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通知

2021年06月11日  点击:[]

各学生培养单位:

根据《云南大学关于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云大党政办〔2021〕6号)精神,启动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申报名额:各学生培养单位可推荐一名学生参加评选,本科生、研究生不限。

三、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学习成绩要求

本科生:

1、2020—2021学年上学期学习加权平均分在90分以上。

2、参评学年(2019—2020学年)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

1、2020—2021学年上学期学习加权平均分在85分以上。

参评学年(2019—2020学年)获得学业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2、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并以云南大学为作者单位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ISTP、CSSCI、SSCI等收录的论文以检索证明为准;不包括会议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专著、译著、教材等),或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四、申报程序:

1、各学生培养单位在本单位内公布奖学金评审信息。

2、学生根据个人成绩和申报条件自愿申请,并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见附件)。

3、各学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民主推荐,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认初步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因本次申报时间较紧,各单位可边公示边上报。

4、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按照学校的要求确定候选人选,并将评审材料提交校长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

1、《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表中的“主要事迹”需按要求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2020—2021学年上学期学习成绩单一份,请培养单位教务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请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若被SCI、EI、ISTP、CSSCI、SSCI等收录,提交检所证明)、著作(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首页)、主持项目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请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培养单位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公示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推荐程序。

2、各培养单位在推荐中,要注重申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学生各方面的表现。

3、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17:00前将上述学生申请材料、《云南大学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以及学院推荐报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科(明远楼室201室),联系电话65033981。

4、请各培养单位将电子版《云南大学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通过OA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段老师账户。

特此通知。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评审表》

      3.《云南大学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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