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按照“精准资助,应贷尽贷”的原则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按时办理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助学贷款顺利入学,及时办理贷款学生学费、住宿费抵扣及发放贷款资金。近期需完成贷款相关工作:
一、做好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集、汇总、报送工作。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由县级资助中心导出打印后交予学生。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秋季学期开学后,及时收集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该证明中学生自留部分由学生自行保管),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表》。
2、其它经办银行助学贷款
除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还有部分同学在其它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收集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后,在经办银行类别上选择“其它银行”并分表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表》。
3、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表》及按照信息表顺序整理好的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于9月13日17:00前交到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表》电子文档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发送给学生工作部木尼瓦老师,联系电话:65033853。
二、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为方便贷款学生在本学期开学后及时改、选课,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将统一为所有贷款的学生生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因各银行网上贷款系统功能不同,学费缓缴手续办理如下:
1、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直接为学生开通学费缓缴手续。
2、其它银行贷款的学生。学院可提前向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提交这部分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表》及贷款受理证明,以便及时开通学费缓缴手续。
三、助学贷款学生学费及住宿费缴纳。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缓期三个月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新生报到期间,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助学贷款资金划拨到学校后,学校统一办理贷款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抵扣、剩余资金发放手续。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