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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7日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我校现将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21〕4号),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展开工作。为做好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选程序严格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21〕4号)和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二)具体名额详见办公系统通知。

(三)等额评选。

二、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选程序严格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大学〔2021〕4号)和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二)具体名额详见办公系统通知。

(三)等额评选。

三、关于申报名额的特别说明

(一)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原则上不考虑硕士新生,如有特别优秀的硕士新生,名额不超过各培养单位申报人数的10%。

(二)由于申报时间较紧,如有培养单位无法足额推荐获奖学生,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四、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成立以书记、院长为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为副主任,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五、上报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及支撑材料说明》要求以及样表,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要求附个人支撑材料,包括在读期间学习成绩单一份(教务人员签字盖章)、在读期间以云南大学学生身份获得的成果复印件一份(已经获得过往届同类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所有成果必须都为已发表或者已获得的成果,毕业班学生的成果已录用的可视为已发表。

(二)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和《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避免学生基本信息错误。

(三)请各培养单位提交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以及推荐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盖公章)。

(四)请各培养单位在927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上报各类材料,纸质材料请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电子版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段会芬老师账号。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推荐研究生,经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二)本通知涉及到的所有表格见附件

(三)根据文件要求,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申报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

(四)根据学校规定,无故未按学校要求交纳学费的同学,不得申报奖学金;参评学年有学习科目不及格的不得申报。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按要求填报各项材料。

(五)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工作能按教育厅要求完成,请各单位务必准时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及支撑材料说明》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4.《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5.《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封面》

6.《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8.《云南大学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9.《云南大学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封面》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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